來源:齊魯網
2019-07-31 12:52:07
齊魯網濱州7月31日訊 7月31日,鄒平市紀委市監委發布關于兩起誣告陷害典型案件的通報。
為充分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進一步激勵擔當作為,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現將兩起誣告陷害黨員干部的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劉為聯誣告他人問題
2019年4月,劉為聯(魏橋鎮大坡村村委委員,中共黨員)到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魏橋鎮某鎮長和某書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經查,2017年10月,劉為聯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魏橋鎮大坡村黨支部書記劉某有關問題,魏橋鎮對劉某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并對劉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向劉為聯反饋了調查結果。劉為聯對調查結果不滿意,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憑其主觀臆斷和捏造,多次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魏橋鎮某鎮長、某書記是劉某保護傘,造成不良影響,已構成誣告陷害行為。2019年7月29日,鄒平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劉為聯進行了行政處罰。2019年7月31日,鄒平市紀委給予劉為聯黨內警告處分,并對受到誣告陷害的兩名黨員干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二、陳維民、李紀文、曲福明等誣告他人問題
2018年11月,陳維民、李紀文、曲福明三人(均系鄒平市韓店鎮舊口村村民)到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鄒平市紀委干部李某某在調查處理韓店鎮舊口村有關信訪問題時“包庇黨員干部,有案不查,充當保護傘”。經查,鄒平市紀委案件調查組在處理陳維民等人反映韓店鎮舊口村信訪問題過程中,按照規定程序對反映的信訪問題依規依紀依法進行了調查和處置,并對相關被調查人員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警告處分,同時向陳維民等人反饋了調查結果。陳維民等人對調查結果不滿意,為達到個人目的,引起上級部門關注,故意捏造事實舉報鄒平市紀委干部李某某所謂“欺上瞞下、編造事實、袒護包庇被調查人”等問題,并多次到省、市有關部門反映,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已構成誣告陷害行為。2019年7月17日,鄒平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陳維民、曲福明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給予李紀文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鄒平市紀委組織部對受到誣告陷害的黨員干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長期以來,信訪舉報在反腐敗斗爭中切實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有極少數人借信訪舉報之名行誣告誹謗之實。以上兩起案例中被查處的人員,為達到個人目的故意捏造事實惡意誣告,侵犯他人權益,觸碰道德底線,違反黨紀國法,背離了信訪舉報本質。對這兩起案件的查處及通報,彰顯了市委、市紀委市監委對誣告陷害者堅決懲戒的決心,釋放了積極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的鮮明信號。
當前,我市正處在建設民富市強新鄒平的關鍵時期,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對受到誣告錯告的黨員干部及時澄清和正名,充分體現了對黨員干部的關心愛護。各級黨組織要堅決貫徹“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把嚴管與厚愛、激勵與約束結合起來,為干事創業的干部擔當,讓干部輕裝上陣、放開膽子、甩開膀子干事創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依規依紀依法嚴厲打擊誣告陷害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并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決不讓好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淚。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切實增強紀律規矩意識,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公民權利,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本著對組織和同志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創業上,為建設民富市強新鄒平貢獻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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