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
2019-07-25 11:41:07
設立市級地方金融穩定資金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就《濱州市市級地方金融穩定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出臺訪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玉會
記者:近日,我市制定公布了《濱州市市級地方金融穩定資金管理使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請談談該《辦法》制定的必要性?
李玉會:2018年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印發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魯政發〔2018〕21號)《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26號),文件中提出“鼓勵市、縣政府出資,吸引社會資本共同建立應急轉貸基金”“規范發展小微企業轉貸基金”。 2013年,我市設立地方金融穩定專項資金,自2017年6月以來,已累計為142家企業辦理金融穩定專項資金業務289筆,累計使用專項資金37.81億元,既有效地規避了專項資金風險,又切實支持了實體經濟發展。
近年來,我市在調結構、去產能、降杠桿等多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部分企業原有的粗放發展、過度擴張、短貸長投以及互保聯保等隱患問題集中顯現,流動性風險陸續暴露。特別是2017年3月,鄒平齊星集團資金鏈出現斷裂,受齊星集團影響,銀行機構將我市列為重點關注的風險區域,上收審批權限,放緩審批速度。很多企業被迫使用高利貸進行“過橋”,極大地提高了企業融資成本,甚至導致資金鏈斷裂。當前,全國大力實施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原有的金融穩定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已明顯落后于當前發展形勢,因此,健全完善市級地方金融穩定資金機制,十分緊迫,勢在必行。
記者:《辦法》制定的依據和主要內容有哪些?
李玉會:《辦法(草案)》主要參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有關政策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辦法(草案)》共21條。
一是資金用途。資金用于濱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合規經營,符合國家產業、環保、安全生產等政策,符合銀行貸款發放條件,面臨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的實體經濟領域中小微企業按時還貸、續貸,提供墊資服務。二是資金籌集。以市財政資金為引導,以市財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金為主,各縣(市、區)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參與,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加入。三是明確了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濱州市中心支行、濱州銀保監分局等有關部門相關職責。四是簡化了借用市級地方金融穩定資金的企業條件及申請資金時應提供的材料。五是對借用資金額度進行了限制,借用資金不超過歸還銀行借款額度的80%,單筆最高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使用時間不超10天。六是對使用費率進行了限制,日使用費率最高不超轉貸金額的1‰,且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記者:該《辦法》具體的制定過程是什么?
李玉會: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起草了《辦法(初稿)》,在廣泛征求有關市直部門和銀行機構的意見后,形成《辦法(送審稿)》,報我局進行審查。我局經與有關部門溝通協商修改完善后,形成《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濱州政府法制網全文發布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我局組織召開了相關部門參加的座談會,對《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集中修改論證。按照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和技術規范要求,就文件主要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進行了認真審查,對個別條款進行了再次修改,形成《辦法(草案)》。經審查認為,《辦法(草案)》起草依據均符合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主要內容符合我市實際,責任明確,各項具體工作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辦法》已于2019年4月9日經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6月28日公布,并將于2019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