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18-10-22 13:39:10
2018年9月3日至10月12日,我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在全市轄區內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小型企業勞動用工情況專項檢查。
檢查241家小型企業,均未發現童工
這次專項檢查,主要是針對我市城鄉結合部和鄉村的小磚窯、以及使用勞動用工人員較復雜的小作坊及轄區內勞動密集型企業,共檢查小型企業241家,涉及勞動者12335人,包括農民工7005人。其中,簽訂勞動合同10019人,補簽勞動合同133人,責令改正24件,補發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23.6萬元,督促辦理社會保險95人。
從檢查情況看,用工企業與用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率超過80%。多數企業建立了各種勞動保護和公共安全衛生等規章制度,并做到了制度上墻。檢查中未發現存在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的現象,未發現存在使用智障人員、涉嫌拐騙、限制人身自由和強迫勞動等違法犯罪行為。
企業用工需求增加,招工、留人存在難題
通過檢查,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發現我市小型企業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企業招工難、留人難。在勞動用工方面,一方面企業用工需求不斷增加,但企業出現了招工難、留人難,企業用工穩定性較差,人員流動性大等問題;另一方面,小型企業的社會責任感比較欠缺,還是沿襲了“需要就招工、不需要就解雇走人”的用工模式。職工來源多為企業附近農民工,閑時務工農忙時種地,呈“流水式”,致使職工技能整體素質較低,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勞動人員較少。同時,小型企業用工待遇缺乏吸引力,特別季節性比較強、勞動強度大、生產生活條件差的小型企業,普遍存在招工難、勞動力短缺等問題。
勞動合同簽訂率雖然普遍較高,但書面勞動合同內容不夠規范,且仍有一些企業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是當前小型企業用工的主力軍,由于自身的原因,部分企業和員工主觀上都不愿簽訂合同。企業認為勞動合同條文要包括職工的工資、保險、生產安全等各方面內容,一旦寫成書面條文,想變就變不了。農民工一方面認為企業擬訂的合同條文中有一些“霸王”條款,對自己不利,不愿簽訂;另一方面往往不愿意在一個企業做很長時間,或閑時務工農忙時種地,不愿意受合同的束縛。更有很多職工與小型企業負責人沾親帶故,認為用不著簽合同來約束雙方。
社會保險參保問題突出。小型企業規模小、利微、資金有限,多數老板認為,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將增加企業負擔。此次檢查的241戶小企業,職工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多是企業中的少數管理層人員(大部分是企業的家族人員)、技術骨干職工,生產一線崗位職工參保的較少。同時,企業職工多為附近村莊的農民,大部分參加了新農保、新農合,企業以此理由不為職工繳納其它社會保險。部分農民工也有現得利思想,不愿參加社會保險。他們認為,工資收入本來就不高,扣繳社會保險后工資收入更少,寧愿多拿點工資,也不要參加社保。特別是年齡較大的農民工,出門打工就是為了掙錢供養老人和子女,只能將全部收入用于現實需要,對社會保險等問題無力顧及。
個別企業存在工資發放不規范、不及時的情況。在建筑領域,大部分工程存在包工頭層層轉包現象,工錢不能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導致工資發放不規范、不及時。在小窯場等勞動強度大、生活條件差的小企業,工資發放雖較及時,但不夠規范。
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不規范、不健全。此次檢查的241家小型企業,雖然制定了一些規章制度,但多數規章制度不夠規范完善,有的制度內容甚至和法律法規相違背。有的小型企業職工少,企業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對勞動保障的法律法規知識了解甚少,也沒有設立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導致出現用工登記手續、職工信息不完整等問題,存在用工管理漏洞。
企業與職工成為“一家人”,須多方攜手聯動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為切實維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下一步將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
抓好普法宣傳,增強小型企業的法律意識。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多層次、多形式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形成小型企業自覺依法用工、勞動者自覺依法勞動的良好氛圍。
抓好行政執法,依法規范小型企業的勞動用工行為。依托勞動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的優勢,督促指導小型企業做好人力資源管理,引導小型企業用現代企業用工管理制度來替代以前不合理的用工制度,樹立以人為本的用工理念,搞好企業文化,增強對職工的人文關懷,愛護、關心、尊重員工,增強職工對企業的認同感、信任感和歸屬感,激發工作熱情和責任心,使企業和職工之間形成和諧勞動關系。
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齊抓共管。進一步加強人社、公安、法院等部門間的協調和配合,建立長效的聯動機制,從而更好地開展維護農民工權益保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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