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18-03-29 09:51:03
日前,為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考評工作機制,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樹立鮮明導向、強化激勵約束,我市立足實際出臺了《濱州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等次評定補充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實施辦法(試行)》,對現有考核評價辦法進行補充,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
完善評價要素,考準考實干部
制定出臺《濱州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等次評定補充規定》,對《濱州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作出相應補充,進一步明確了12個方面的年度考核等次評定要素及情形,規范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等次確定程序,實現考核等次評定的制度化、科學化,為考核結果運用打好堅實基礎。
對市管領導班子考核等次評定。主要考慮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市管干部政治素質考核、實績考核、省級考核指標完成、專項考核、平時考核、“德能勤績廉”干部群眾評議、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重大事件處理、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受表彰獎勵或處分等12個方面的要素及情形。
對市管領導干部考核等次評定。主要考慮政治素質考核、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德能勤績廉”干部群眾評議、專項考核、平時考核、省級考核指標完成、重大事件處理、綜合考核、領導班子考核、受表彰獎勵或處分等12個方面的要素及情形。
嚴格規范考核等次確定程序。每年度實地考核結束后,市考評辦公室將實績考核、加減分事項、群眾評議、市領導及企業家評價、個別談話評價、延伸談話評價和考核組評價等信息進行匯總,得出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成績。市委組織部依據考核成績,研究提出考核評價等次建議,報市考核督查委員會審查。經審查同意,提交市委常委會議研究。考核結果確定后,考核組按照規定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結果。
強化結果運用,確保考用結合
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實施辦法(試行)》,分3個層次對考核結果運用進行規范,切實讓考核結果與政治激勵、精神鼓舞、物質獎勵、生活關心等掛鉤,真正讓干得好的得實惠,讓工作不力者受懲戒,進一步推動形成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爭一流上水平”的濃厚氛圍。
對考核“優秀”的班子和干部。市委給予通報表揚,干部可優先提拔重用,市委組織部主動了解干部個人工作意愿,在干部高端教育培訓、健康療休養等方面予以傾斜,可發放年度考核獎勵,部門(單位)獲得文明單位稱號的可發放精神文明獎,同時在單位年度財政經費預算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對考核“基本適應”或“不適應”的班子。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負有相關責任的市管干部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對班子主要負責同志提醒談話或給予職務調整、組織處理,部門單位領導班子黨委(黨組)須向市委作出書面檢查。單位市管干部原則上一年內不予提拔重用,視情對班子予以組織調整。部門(單位)獲得文明單位稱號的,取消領導班子成員當年的精神文明獎。
對考核“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干部。所在單位領導班子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對干部進行誡勉談話或降職處理,三年內不得提拔重用。考核中反映干部有關問題線索具體的及時核查,對違規違紀問題嚴肅處理。同時對其工作分工進行調整,不得分管關鍵重要崗位工作。所在部門(單位)獲得文明單位稱號的,取消其個人當年的精神文明獎。
細化分工方案,推動落實落地
按照“客觀準確、綜合全面、高效規范”的原則,制訂分工落實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時間安排和責任主體,突出重點,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專項考核、平時考核、“德能勤績廉”干部群眾評議等12個方面評價要素的認定進行分工,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書”“路線圖”,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保障考核結果認定和運用的準確度和科學性,真正做到考用結合,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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