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2日訊 9月2日,濱州市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中秋國慶期間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中秋、國慶將至,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引導各類經營者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防止發生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全區各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出如下價格提醒告誡:
一 、各類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切實加強價格自律,主動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實行明碼標價,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 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如有變化的,應當及時調整。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時,應當如實標明降價原因、降價起止時間、原價及現價等內容,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打折、低標高結等方式欺騙、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或散布漲價謠言。
三、各經營單位要履行價格承諾,價格如有變化的,需提前明碼標價并告知消費者,嚴禁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四、各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公司、鐵路、高速公路等交通運輸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或收費行為,自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費秩序。要做好票價公示工作,不得擅自漲價、價外收費;各高速公路救援服務公司、火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相對封閉區域內經營者要做好商品及服務價格明碼標價工作。
五、各類停車場要按規定在停車場入口處或繳費地點的顯著位置進行收費公示,并在公示牌上標明收費標準、計費方式、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不得超標準收費或變相多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應當按照公示內容和標準收費,不得隨意加價。
六、各社區團購、外賣、網購平臺等電商服務業經營者要樹立誠信、合法經營意識,自覺明碼標價,主動公示價格促銷方案。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按照本提醒告誡函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價格行為。節日期間,濱城區市場監管局將加強價格巡查,對經提醒告誡仍拒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經營者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或1234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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