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16日訊 3月16日,惠民縣教育和體育局官微發布消息,近日,縣教體局在聯合檢查中發現,城區某居民小區內,一住戶在自己樓房內組織學生培訓學習,違反疫情管理規定。縣教體局立即對當事人下發《停辦通知書》,責令停止聚集活動,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當事人表示接受批評教育并已立即改正違規行為。
本次執法檢查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的方式進行,檢查組圍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在資質證明、廣告宣傳等方面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核查,旨在通過檢查,督促校外教育機構依法依規經營,嚴肅查處群眾反映熱切的違法違規行為。市民如發現校外教育機構有違規辦學、發布虛假廣告等行為,可撥打12345進行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違規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有關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后,縣教體局將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聯合縣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和民政局繼續深入開展“證照不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打擊“證照不全”開展教育培訓活動等違規行為,定期公布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確保“雙減”政策落地見效。
舉報電話:5351971,5351116。
(來源:惠民縣教育和體育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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