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6日訊 為推進移動污染源治理行動深入開展,有效改善濱州市空氣質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國四排放標準以下中、重型燃油(氣)貨車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
1月31日,濱州市政府發布管控措施。根據《關于對部分中、重型燃油(氣)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采取臨時管制措施的通告》:2022年2月2日至2月20日,在濱州市行政區全域內,除豁免范圍內的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外,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中、重型燃油(氣)貨車原則上不得上路行駛,停止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
小程序助力查驗提速 車輛快速通關
為了讓車輛快速通過,減少等待時間,執勤交警會使用微信小程序,對車輛排放標準進行識別,小程序無法識別的車輛,執勤交警會查驗車輛的隨車清單,請駕駛員朋友準備好。
公安交警部門設置提示牌
經濟開發區大隊在轄區高速公路口、國省道設置限行提示牌,對國四以下排放標準的車輛進行勸返,同時采取定點管控與路面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對闖禁行違法車輛進行處罰,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
進企業宣傳告知 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高新交警大隊主要負責同志和民警到轄區重點運輸企業督導檢查。聽取了企業負責人關于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情況匯報,詳細詢問了運輸公司車輛狀況,督促企業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國四及以下標準車輛嚴禁上路行駛,加強監督管理,駕駛員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駕駛車輛,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濱城大隊民警走進轄區重點運輸企業,對企業負責人、駕駛人宣講市政府對國四以下排放標準的中、重型燃油(氣)貨車的管控措施。要求運輸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真正樹立環保意識。
依法嚴格查處闖禁行車輛
2022年2月6日上午11時許,鄒平市交警大隊開發區中隊在開發區月河四路查獲違法行駛的車輛(車牌號:冀EF7**3;車牌號冀EL3**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分別給予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并對駕駛員及時進行勸返。
高新交警開展“午間行動”,進一步強化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加強重點車輛的路面整治。2月6日中午,查處違反警告標志指示違法車輛,并依法對其做出罰款100元的處罰。
2月6日下午,惠民交警執勤民警在G220國道與大橋路交叉口查獲冀J7D**5、冀JW2**7重型半掛牽引車,實施機動車違反警告標志指示違法行為,并依法分別對其作出罰款100元的處罰。
2月6日下午,濱城交警在黃河大橋唐賽兒轉盤處查處違規上路行駛的魯M06**5,并依法做出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駕駛員進行勸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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