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30日訊 2022年1月27日10時許,惠民縣公安局東部警務協作區民警對轄區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安全檢查。在胡集鎮某村一“安全裝飾”門頭房內,發現溫某非法儲存、銷售大量煙花爆竹。
經民警清點,現場共有煙花爆竹80余箱,鞭炮6000余頭。經查,違法行為人溫某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供認不諱。
1月28日,惠民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給予溫某行政拘留8天的行政處罰,并對其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予以收繳。
近日,惠民縣公安局北部協作區民警在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在皂戶李鎮一家店鋪內,存在違法儲存、買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民警依法口頭傳喚店主范某至公安機關接受詢問。到案后,范某交代其早已知曉惠民縣實行全域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并且已簽訂禁售煙花爆竹承諾書,但自己又心存僥幸,以為偷偷賣掉一些,不會被發現。
1月27日,惠民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給予范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并對其非法儲存的雪花電光炮(大)6299頭、雪花電光炮(小)5679頭、雷鳴電光炮3999頭、各類煙花8箱予以收繳。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