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1日訊 8月26日,濱州市博興交警大隊六中隊查處一起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經查,該當事人陳某已經是第三次酒后駕駛機動車,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交警部門查處。
經調查,當事人陳某在2012年因為酒后駕駛被博興交警大隊四中隊查獲,并依法依規對其進行了相應的處罰和教育。2020年陳某又因酒后駕駛被博興交警大隊六中隊查獲,造成二次酒駕,應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但陳某拒絕配合執法,多次通知仍不到案接受處罰。經過交警六中隊民警的多次精心研判和分析,依靠信息比對、巡邏查控等技術偵查手段,在今年的8月26日將陳某查獲。在查獲陳某之時,陳某正駕駛著機動車,滿嘴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陳某的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也就是第三次酒后駕駛,同樣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8月27日,經博興縣公安局批準,現陳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反道路交通規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希望廣大駕駛員引以為戒,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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