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2日訊 8月12日上午,濱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濱州市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濱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初學暉、濱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竇彭波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初學暉介紹,為了規范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濱州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濱州市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條例》于2021年6月29日經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1次會議審議通過, 7月29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準,將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濱州市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沒有上位法規定,濱州市網格化服務管理立法屬于獨創性立法。濱州市人大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注重全過程民主,重點圍繞條文是否同中央和省委文件相抵觸、是否符合本市實際、是否科學合理規定相關單位的權力與責任、是否科學界定相關個人的權利與義務等方面進行了審議。
《條例》規定事項明確、具體,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具有濱州特色,屬于小切口立法。《條例》不分章節,共十八條,對適用范圍、網格化服務管理定義、工作原則、相關部門管理職責、網格劃分、網格隊伍、全民網格員、村居民權利義務、管理事項清單、網格事項辦理、信息系統管理、信息安全保障、檔案管理、機制保障、網格文化建設以及履職保護等諸多問題,結合濱州市實際,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條例》是濱州市在網格化服務管理領域立法的創新實踐,也是濱州市在地方立法小切口、小快靈方面進行的大膽探索。《條例》針對加強網格化服務管理全程監管、避免管理交叉、減輕基層負擔、強化機制保障等方面作了制度規定,并從突出地方特色方面作了大膽創新。《條例》是我省第一部(全國第二部)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在省內具有示范引領意義。
閃電新聞記者 陳帥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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