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城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1-07-31 08:40:07
區直各學校、各鄉鎮辦學區: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秩序,維護廣大適齡入學兒童權益,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21〕9號)《濱州市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濱教〔2021〕3號)的有關規定要求,現就做好2021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招生原則
(一)堅持控制班額招生。要持續擴充城鎮義務教育學位資源,加大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力度,加快推進已建成學校投入使用,持續化解大班額問題,全區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保持56人及以上大班額“清零”,新招生班額不得超過55人,有條件的學校要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
(二)科學劃定片區范圍。堅持劃片招生的原則。原來已經劃定的學區相對固定,個別學區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微調。
(三)堅決落實免試要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筆試、面試、面談、考察等方式選拔學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公辦學校按照學生戶籍所在地,嚴格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接受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學校要按照電腦隨機派位等方式對新生均衡編班、陽光分班,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跨區域、跨范圍招生,不得在開學前后采取考試方式分班,不得劃分重點班、實驗班。
(四)堅持“公民同招”要求。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進行統一管理。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部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長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隨機派位招生全程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及社會監督,即時向社會公開派位結果。
(五)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各中小學校嚴格按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將招生范圍、日程安排、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材料要求、錄取名單(優撫對象等子女名單)、分班方法、咨詢及監督電話等信息向社會主動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要高度重視政策宣傳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宣傳解讀本地招生入學政策,做到家喻戶曉。要將政策宣傳工作前置到幼兒園中班和六三制小學五年級家長群體,為家長準備子女入學條件預留出時間。
(六)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
1.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堅持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各校按照居住證和與之相統一的合法住所為主要依據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合理確定入學條件,優化和簡化入學流程。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推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班級。
2.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讀。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由所在學校安置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區特殊教育學校按實際情況接收中、重度殘疾兒童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確保所有具備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在籍在學。不能按時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其監護人要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應就讀學校及所在學區申請延緩入學。
3.落實優撫對象等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立功受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優秀企業家子女、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辦理。
二、關于入學資格
(一)小學:年滿6周歲的兒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嚴禁招收不足齡學生。
(二)初中:符合本文件“招生的基本原則”及相關規定的依法接受并完成小學階段義務教育的學生。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
能夠實現網上辦理的,按照招生入學平臺要求執行,不需要提供紙質材料;不能實現網上辦理的特殊情況,需要向意向報名學校提供以下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
堅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學戶籍與居住地相統一原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須與法定監護人戶籍相統一,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須與實際居住地(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相統一,同時提供以下兩項材料:
①戶籍材料: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適齡兒童少年的常住戶口應與其法定監護人戶口及實際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監護人為戶口戶主和住房所有人。戶口和居住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一是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二是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三是父母雙方名下無獨立住房,且兒童與其監護人的戶口、居住地長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兒童戶口自出生以來未遷移過);四是孤兒。可依據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確定服務學校。
②住房證明材料:房產性質須是住宅用地建設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監護人擁有全部產權。同一住房,在一學段時限內(小學6年,初中3年,一貫制9年),只能作為一個家庭子女入學的條件依據。
一是已辦理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提交學校服務范圍內的房產證或不動產證。
二是購買新建住房的(已實際居住但尚未辦理不動產證),提交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戶口簿、購房網簽合同,并經核實符合常住條件。
三是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交學校服務范圍內的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與戶口所在地一致,且須過戶1年以上(以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上的時間為準,含1年),并已實際居住。
上述范圍未包括在內的,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協調到指定學校就讀。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外來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隨法定監護人在城區范圍內居住1年以上的(含1年),可申請到城區學校入學。同時,提供以下兩項材料:
①戶籍和居住證材料:原籍戶口簿,以及由現居住地公安部門簽發的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1年以上,含1年)。
②住房證明材料:提供學校招生范圍內的合法穩定住所的住房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或者房管部門備案的居住用房租賃合同,以上均為1年以上(含1年)。
外來務工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持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到申請就讀學校為子女辦理報名手續。
(3)常住居民子女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所需材料,涉及時限要求而無特別說明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1年6月30日。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入學手續的,一經查實,予以清退。
(二)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選擇生源。要按有關規定落實民辦學校年檢制度,年檢認定合格的方可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要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和城區實際情況審批。
四、招生時間安排
(一)制發方案。2021年7月底前,制定完成我區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并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政策、招生范圍、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報名網址(手機客戶端)、咨詢電話等。
(二)摸排報備。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學校實際,完成適齡兒童少年的摸底排查工作。6月30日前,城區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區,由開發商持政府批復文件,規劃、住建等相關部門批準文件及手續,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相關證明文件、票據等,到濱城區教體局為本住宅小區居民子女集體辦理入學備案手續。
(三)組織報名。8月,各學校組織開展義務教育招生網上報名、審核、錄取、招生結果查詢等工作。招生報名期間,各學校要將本校招生計劃、范圍、條件等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在校門口顯著位置張貼等多種方式進行公示。
五、強化招生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具體負責的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統籌抓好轄區義務教育招生秩序。
(二)簡化證明材料。各學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和國家、省、市招生入學有關政策規定,對要求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進行逐項核查,列出材料清單。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實際辦理程序復雜繁瑣且有關單位無法證明的、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原則上一律取消。嚴禁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
(三)優化報名程序。各學校要按照便民、高效、公開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縮短辦理時限。通過義務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實現招生錄取工作的一網通辦、全程網辦,除特殊類型、家庭使用網絡不方便的外,不得要求家長進行線下報名、交材料等,為廣大家長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務方式。
(四)強化入學責任落實。各學校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入學通知書制度,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形成學年度適齡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要重點做好殘疾兒童、特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入學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區教體局將繼續依托中小學學籍系統,對各學校控輟保學工作進行監測和定期通報,確保秋季學期開學前,除經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定的不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兒童外,做到應入盡入。
(五)嚴查非法辦學行為。要繼續嚴格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六)嚴肅招生紀律。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在規定時間以外、在起始年級以外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獎勵、收取“贊助費”、虛假宣傳或通過第三方渠道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分班考試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七)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各學校要建立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各學校在招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區教體局教育管理科。招生錄取工作完成后,各學校要及時完成新生的學籍注冊工作。
附件:濱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咨詢電話 濱城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濱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咨詢電話
一、主管部門
濱城區教育和體育局3806025
二、各義務教育學校
濱城區實驗小學 3803826
濱城區第二實驗小學 3086009
濱城區第三實驗小學 3385662
濱城區第一小學 3258202
濱州學院附小 3177008
濱城區第二小學 3806817
濱城區第三小學 3807306
濱城區第四小學 3365171
濱城區逸夫小學 8338005
濱城區第六小學 3171680
濱城區玉龍湖小學 7053762 13505430889 濱城區清怡小學西校區 3096119 3096122
濱城區清怡小學東校區 3096229
濱城區第五中學小學部 3082313
濱城區第三中學 3319361 3329167
濱城區第四中學 3095793 3091733
濱城區第五中學中學部 3082315
濱城區第六中學 3806317
濱城區第八中學 3177809
北鎮中學初中部 3279357
首都師范大學附屬濱州中學 3170166 3170177
濱州行知中學 3290966
濱城區特殊教育學校 3512255
濱北學區 8199208
梁才學區 3710019
秦皇臺學區 8339757
楊柳雪學區 8100917
三河湖學區 3535918
濱城區授田英才學園 18005432114 18053892999
濱州國昌實驗學校 2227776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