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18日訊 眾所周知,銷售汽油必須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和證件,非法存儲、販賣散裝汽油,不僅擾亂成品油市場秩序,還危及人民群眾的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6月15日,李某某(男,46歲)駕駛車輛非法運輸兩桶散裝汽油(約37公斤),被濱州無棣警方查獲。
李某某涉嫌非法運輸危險物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無棣警方給予李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李某某供述,散裝汽油是從梁某某非法加油站點購買。無棣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將正在與他人交易散裝汽油的梁某某(男,31歲)抓獲,現場查獲散裝汽油約235升。
梁某某涉嫌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無棣警方給予梁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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