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8日訊 2月17日9時左右,濱州市開發區警方在工作中發現,葛某在濱州汽車總站的浙江大市場某建材店門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震天雷”。根據《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警方對葛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于2020年1月20日正式施行,濱州市主城區僅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六天可燃放煙花爆竹。
2月17日(正月初六)是城區煙花爆竹禁放的第一天,開發區警方組織7支巡防隊伍,通過車巡、步巡、無人機巡、視頻巡查等方式開展大密度交叉巡邏。深入轄區城中村、閑置院落、出租房屋、沿街商鋪等進行巡邏檢查,大力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積極宣傳《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當日,共發放宣傳材料300余份,張貼通告100余張,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11起,制止欲燃放行為5起。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