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4日訊 1月14日,記者從濱州無棣縣公安局、無棣縣綜合執法局獲悉,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無棣縣轄區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發布公告。
城區內允許停車的范圍
1、城區各路段施劃的停車泊位;
2、學校周邊海豐九路第一實驗學校、海豐十一路第二、第四實驗學校、海豐十四路明德小學、棣新七路第三實驗學校 、棣新八路第二、第三初級中學附近,在學生上下學期間接送車輛可臨時占用非機動車道順向有序停放一排,不得妨礙阻隔其他車輛通行。針對亂停亂放車輛有關部門將按相關法律依法處罰,接送學生后必須立即駛離。
機動車輛禁停范圍
無棣縣轄區內全路段機動車規范停放在停車泊位內,其他地點禁止停放。具體范圍如下:
1、新老城區所有路段;無棣經濟開發區路段;
2、無棣轄區國省道:G205、G339、S511、S236、S233。
違反禁停標志車輛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1條處以罰款100元。
嚴管路段
鑒于海豐九路路段為老城區主干路,交通流量大,設為嚴管路段,具體措施是在海豐九路、海豐十一路、棣新四路、棣新五路部分路段施劃黃色禁止停車線,安裝禁停標志,嚴禁此路段違法停車,確保路面暢通。
違反禁停標線車輛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處以記3分罰款200元。
機動車輛禁停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3、《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對違法車輛實施處罰時,改變以前民警現場照相粘貼處罰單模式,使用“移動電子警察”拍攝視頻和車牌號實時上傳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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