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3日訊 1月13日,記者從濱州博興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獲悉,為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精簡審批事項,經中共博興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研究,制定《博興縣全面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實施辦法》(博改辦發〔2020〕2號),發布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屬于下列范圍的建設工程和建(構)筑物,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免予或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給優化營商環境添翼加速。
范圍名單
1、農用棚架、施工工棚、施工圍墻、臨時性施工用房;
2、已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定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的公園和綠地廣場里,建設非經營性、用于休憩的亭、臺、廊、榭、廁所、景觀水池、無上蓋游泳池、雕塑和園林小品、大門、門衛房、內部道路、小橋(涵)等;
3、公交車站(亭)、自助快遞柜、自助式公用電話亭、報刊亭、公共直飲水設施、充電樁等;
4、用于安裝燈光、旗桿、戶外配電箱等設施的基座、建筑構件等;
5、用于安裝無線電發射設施(塔、鐵架、斜拉桿等)而建造的構筑物;
6、體育跑道、無基礎看臺;
7、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方案;
8、由相關政府部門主導實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積的改造整治項目,包括街巷整治、庭院改善、小區內部綜合整治(含海綿改造)、屋頂整治、農貿市場、環衛設施(包含公廁、車場等)等改造提升項目;
9、不增加建筑面積和建筑高度,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和變更使用性質的建筑既有工程,但拆除重建的除外;
10、綠化工程及不增加建筑面積、不影響城市景觀和他人物權的用于綠化種植的構筑物;
11、無獨立占地的電信設施、無線電發射設施、非經營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設施;
12、道路和橋梁維護整修工程或者小區內非市政道路;
13、城市交通管理設備及道路交通設施的安裝、維修、加固等不涉及道路規劃紅線修改變更的市政工程;
14、原線路市政改造類項目,管線長度150米及以下管線工程,符合已批復的新建城市道路規劃設計和既有道路施工設計的市政工程,符合綜合管廊規劃的管線工程;
15、建設項目施工期間符合規劃用地的臨時出入口。
清單公布后,這15類項目不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將有效破解項目開工難、審批慢等問題,促進項目建設提速提效、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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