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7日訊 濱州的王鵬(化名)通過熟人介紹,在承攬外墻保溫工程時,與濱州城建集團未來城項目部的經理李某寶認識了,在交付20萬元的工程保證金后,遲遲沒有見到項目的影子,后來才發現所要承包給他的項目是甩項工程,和城建集團沒有關系。
2019年4月份,王鵬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濱州城建集團項目部經理李某寶,李某寶稱可以將北海新區未來城項目內10棟樓的外墻保溫工程讓他做。“他以外墻保溫工程的名義向我們收取了20萬元的定金,可是到現在工程沒有見著,錢也要不回來。”王鵬說。
王鵬向記者介紹:“2019年4月19日,我與李某寶在濱城區馬家小區簽訂了關于北海新區未來城項目十棟樓的外墻保溫合同,當時還有四人在場證明。”與李某寶簽訂合同后,王鵬直接用手機把20萬元的保證金轉賬給了李某寶的指定賬戶上,之后李某寶手寫了一份“收到條”。記者在王鵬提供的收到條復印件上看到:今收到王鵬未來城外墻保溫定金貳拾萬元(15、16、19、21、22、23、26、28、29、30號樓),收款人“李某寶”字樣。
之后工程遲遲未見動靜,心急如焚的王鵬四處打聽才知道,該項目外墻保溫及真石漆的項目是甩項工程。2020年4月3日未來城已經對外進行外墻保溫及真石漆項目招標,在王鵬提供的外墻保溫飾面工程招標文件中(招標編號:YTZB-200308)顯示,未來城19、21、22、23、26號住宅樓已經由濱州市北海新區玉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公開招標。為此,王鵬又找到了未來城趙姓負責人,這位負責人也說這些工程和城建集團沒有關系,李某寶的行為屬于個人行為。
目前,當事人王鵬已經向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山東舜翔(濱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姍認為:綜上所述,如王鵬所說,李某寶確實與濱州城建集團項目沒有任何關系,但用虛構能夠給承攬項目的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以非法占有項目保證金為目的,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構成詐騙罪。但最終應有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后方可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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