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2-08 10:51:02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8日訊 為全力做好濱州市博興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落實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餐飲等經營場所疫情防控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第一、二、五項的規定和濱州市公告有關要求,制定如下管控措施。
現通告如下:
一、凡未配備測溫儀器,無法對進場進店人員測量體溫的,一律停業整改;
二、雖配備測溫儀器但未配備專職人員登記所有進場進店人員信息的,一律停業整改;
三、凡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零防護”人員進入經營場所的,一律停業整改;
四、凡未落實日消毒措施或未配備便捷消毒用品的,一律停業整改;
五、凡落實措施不力,引起顧客聚集和長時間逗留的,一律停業整改;
六、凡發現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一律停業整改。
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責任。當前博興縣上下正勠力同心、眾志成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希望廣大經營業戶自覺遵守防疫規定和指令,服從工作安排,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閃電新聞記者 陳帥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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