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30 12:09: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30日訊 按照《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規定,春節期間允許市民有限制的燃放煙花爆竹。2020年許可時間為1月24日(除夕)至1月29日(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元宵節,其余時間嚴禁燃放。但是,還有人在明知規定后抱著僥幸心里以身試法,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而受到處罰。大年初六,濱州開發區警方共處罰4起違規燃放行為。
1月30日上午,分局出動7個巡邏組,40名警力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巡查,杜店派出所巡邏力量在巡邏中發現長江三路某書店、黃河四路某機械加工廠門前有煙花爆竹碎屑,存在燃放煙花爆竹嫌疑,民警及時將嫌疑人傳喚至派出所,經詢問,付某和耿某某對門店初六開業想圖個吉利,違規燃放一掛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供認不諱。經分局批準,付某和耿某分別被處以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另外,工業園區派出所在四通商貿城、宏達商貿城沿街商鋪發現2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違法嫌疑人張某某、范某某分別處以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 卜新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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