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7-18 15:16:07
不動產證,是房子的“身份證”,也是辦理過戶和抵押必需的證件,對于每家每戶都非常重要。但是在濱州的海得汽配城小區,卻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同一個小區,同一棟樓上,西單元住戶,能辦不動產證,而東單元住戶,就辦不出來。
齊魯網濱州7月18日訊 濱州市海得汽配城小區建成于2008年,共有17座樓,約500戶居民。2012年3月份,業主陳先生買了17號樓的一套二手房,并順利地完成了登記、上稅等各項手續,把房產證拿到了手。住了5年后,想把房子賣掉,卻怎么都過不了戶。除了陳先生,小區一共32戶業主也都遇到了不動產證難辦的情況。32戶業主都屬于15號和17號樓兩棟樓的東單元,而兩棟樓的西單元卻都能順利的辦理不動產證。買的同一棟樓,花了同樣的錢,都是70年產權,辦了同樣的房產證,兩個單元竟然境遇不同,這讓陳先生很難理解。而東單元的住戶不能辦不動產的原因,業主們說是土地性質出了問題。隨后,閃電新聞記者和陳先生一起來到了濱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咨詢。濱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業務窗口工作人員告訴陳先生,如果房子占的是工業用地,房子就過不了戶。
陳先生的房產證上明明標注的是出讓性質的住宅用地,70年產權,現在怎么變成了工業用地?在不動產咨詢服務臺,工作人員給出了這樣的答復:打比方說開發商批了這么大的地,但是他沒按照批的地蓋,就是蓋超了。
在濱州,泰山明郡小區等多個小區都存在像陳先生一樣的情況,包括房管局自己職工蓋的宿舍,1、2、3號樓3個高層,也還沒有土地手續。既然沒有土地手續,那陳先生的房產證又是怎么辦出來的呢?工作人員說,當時房管局辦房產證不和國土局溝通,開發商拿著有地的土地證號糊弄房管局,房管局審核不嚴,就以為這塊地有手續,就給辦了證,審核不嚴的原因是當時國土和房管沒聯網。業主如果想辦理不動產證,就需要自己去找開發商,讓開發商抓緊補手續,但補辦土地手續,市一級很難辦,得省里批。最后,濱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陳先生,開發商蓋超了這個事兒,國土、住建、規劃等部門都管,牽頭的應該是住建還有規劃部門,陳先生還得去找這兩個部門。
按照工作人員的建議,陳先生之后又來到了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濱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映情況。在濱州市住建局房產開發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確認,房子蓋多少是規劃來管的,超規劃肯定是規劃部門管,因為規劃最終驗收。在濱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閃電新聞記者又和陳先生樓上樓下跑了四個科室,但每個部門都有不同的說法。
最后,濱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位工作人員承認,陳先生辦不了不動產,國土部門有責任,規劃部門也有責任,并向閃電新聞記者出示了一份2017年,濱州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通知。通知顯示,2002年底以后所建成房屋,需“開發建設單位”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到規劃部門申請用地性質變更。而海得汽配城小區由濱州海得曲軸有限責任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聯合開發。找到了開發建設單位,問題能解決嗎?一位海得汽配城小區開發建設單位負責人給出的答復是,補錢也好,補手續也好他得向上反映。
從上午十點到下午四點,記者先是到濱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游走于不動產窗口、咨詢臺和房管局窗口,隨后又來到了濱州市住建局的房產開發管理辦公室,最后又在濱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內,樓上樓下跑了四趟。三個市級政府部門,共8個科室,盡管脈絡越來越清晰,但是都沒有把這種“有房證但辦不出地證”的問題解決掉。對于最后的結果,陳先生很不滿意,跑斷了腿,得到的還是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互相推諉,踢皮球。整個過程,政府部門都是告訴陳先生怎么辦,但都不愿意承擔責任。既然有明文規定,規劃部門負責,那就應該主動擔當作為,把老百姓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兒辦,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一拖再拖,消耗的只能是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對于這件事的發展,閃電新聞將會繼續關注。
閃電新聞記者 陳志富,李靜怡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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