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5-24 09:42:05
齊魯網濱州5月24日訊 近日,孫某涉嫌酒后駕駛摩托車造成交通事故并實施敲詐,被博興交警大隊依法行政拘留。
5月9日下午18時左右,博興交警五中隊接到報警,一貨車與一摩托車發生事故,請出警。
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后,民警發現一輛摩托車倒地,摩托車駕駛員未受傷,但摩托車駕駛員身上隱隱一股酒氣,引起了出警人員的注意。民警現場對孫某進行了酒精含量測試,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1.8毫克/100毫升,屬酒后駕駛。經了解,孫某酒后駕駛牌號為魯CSJ0**的二輪摩托車與貨車發生事故后,向對方索要一千元賠償未果,貨車駕駛員報警。
民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迅速通過調取監控和現場勘察還原了事實真相,分清了責任,避免了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對孫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一款之規定處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偷雞不成蝕把米,貪小便宜吃大虧,孫某深刻認識到了酒駕的危害性,表示痛改惡習,吸取教訓,
目前,該孫某已被依法送至濱州市拘留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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