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2-18 15:39:02
齊魯網濱州2月18日訊 近日,博興交警一中隊依法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實施使用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的駕駛員徐某華做出罰款四千元行并處政拘留二十日的處罰。
2月1日6時05分左右,博興交警一中隊民警在205國道汽車站路口開展導流糾違統一行動,在對一輛牌照為黑NK9***/黑NE***掛號半掛牽引車檢查時,該車駕駛員向民警出示了一張駕駛證號為3703051971******38(姓名徐某旭)照片為徐某華駕駛員本人的機動車駕駛證。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發現徐某華駕駛證圖像信息與實際駕駛員明顯不符,隨即民警將駕駛員及車輛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調查。在進一步查詢過程中發現徐某華在2016年4月20日因實施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駕駛證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吊銷。
徐某華耍小聰明偽造同鄉駕駛員徐某旭的駕駛證通過網上制造了一個假證,然后用刀片劃開駕證,將自己的照片貼在徐某旭駕證的圖像上,然后塑封好,以此來冒充自己持有A2證,借以逃避交警檢查,沒想到最終還是被博興交警識破。
在此,博興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在駕駛證被吊銷后,應通過重新學習的方式依法獲取駕駛證,而不能通過變造、偽造或者買賣等方式獲取駕駛證,持這種駕駛證上路,不僅違反交通法規,給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帶來威脅,也會因觸犯法律而獲刑。
通訊員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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