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傳媒網
2019-01-30 11:03:01
臨近春節,人們都在忙著置備年貨,喜慶氣氛越來越濃。但家住市區渤海二十五路清江花園小區的李先生家中卻遭小區開發商斷電停水,不能燒水做飯,生活十分不便。“電器全都不能用,水表被卸走,連上廁所都不行。”
2018年3月份,通過中介,李先生購買了位于清江花園的這套樓房,購買時,原房主告訴李先生,該小區至今尚有部分樓房未賣出,小區全體業主都未辦理不動產證,但樓房是大產權,土地使用性質為出讓,使用年限為70年。
“原房主在買房時,開發商有個優惠,只讓交購房款的75%,等到辦理房產證時再補交剩余的25%。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里寫的樓房是大產權房,土地使用年限為2007年至2077年。”李先生的家人說,樓房剩余的尾款為7.5萬元。
最終,李先生與原房主談妥了交易價格,樓房剩余25%的尾款由李先生承擔。“既然小區業主全都沒交尾款,我們想等到小區開發商統一辦證時再交。”
2018年11月份,李先生在交取暖費時,被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告知,需要改簽購房合同,以便后續辦理證件使用。但同時,也需要補交剩余的7.5萬元尾款。
“小區其他業主都是交了75%的購房款,為什么我們需要交齊尾款,現在又沒辦證。”李先生的家人對此提出質疑,認為開發商借改簽合同之機收錢,而且新合同里沒寫明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年限,李先生擔心該小區樓房并非大產權房,辦不了不動產證,錢交了也是白交。
“后來我們又和開發商多次溝通,說等辦證時再補交尾款,但開發商不同意,不交錢不行,要給我們停水斷電。”李先生家人說道。
今年1月24日,李先生家的電和水都被停了,生活十分不便。1月28日,記者在李先生所住的樓道里看到,李先生家的水表被卸走,水管被截斷。電表箱里,李先生家的電表處于停電狀態。
隨后,記者來到清江花園小區售樓處,一名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多次溝通,但李先生拒交尾款,這才斷電停水。“我們售樓有制度,先讓業主交75%的購房款,尾款在等待辦證時再交齊。但此過程中,如果有人將樓房賣出,新買者需要交齊尾款,這是公司制度。”
對于李先生的擔心,該工作人員表示,小區樓房是大產權房,能辦理不動產證,但現在辦不了。“小區還有部分樓房沒賣出,我們想等所有樓房全都賣出后,集中辦證,不想分批次辦理,減少麻煩。”
對于李先生家停水斷電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由于李先生尚未與開發商補簽合同,因此,李先生目前并非是小區的管理對象,其他事宜都需要簽完合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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