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18-11-07 16:14:11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維護司法秩序就是維護司法權威。近年來,無棣縣法院持續加大對妨礙司法秩序行為的打擊力度,以防范和整治妨害訴訟和執行行為為重點,結合實際,分情況、分階段,有針對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去年以來,該院共發現和查處妨礙司法秩序行為14起,有效保障了法院各項工作的開展。近期,山東省高級法院對全省150多家中級、初級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排名中,無棣縣法院連續位列10名左右。
所謂的妨礙司法秩序,主要是指發生在民商事案件審判、執行程序中的虛假訴訟、隱匿證據、妨害執行、拒不執行等行為。
解決問題,首先要以問題意識為導向,找出問題所在。無棣縣法院通過分析,總結出近年來妨礙司法秩序的主要特點。一是案件類型相對集中,偽造證據案件主要集中在買賣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侵權糾紛等案件中,暴力方式沖擊、哄鬧法庭和暴力抗拒執行多發生在離婚糾紛、侵權糾紛等矛盾相對激烈的案件中。二是違法形式存在多樣性。有單方蓄意造假證據、開庭順手牽羊將重要證據帶離法庭、雙方惡意串通虛構案件事實、暴力擾亂法庭秩序、糾集他人暴力抗拒執行等行為。三是處理結果的同一性。對相關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法律有明確規定,可以根據情節和實際情況分別依法給予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達到刑事構罪標準,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問題為導向,無棣縣法院精準施策,實施了“靶向治療”。
針對偽造、隱匿證據、虛假訴訟等行為,無棣縣法院在立案、審判、執行三個階段分別采取了相應措施。在立案階段,著重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訴訟材料、原被告身份、委托代理手續等方面的真實性,及原告所提訴訟請求和依據事實的合理性。在審判階段,注重加強依職權調查取證的力度,嚴格審查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和證據的真實性,加強對調解協議合法性的審查。在執行階段,嚴格審查執行標的來源的真實性、合法性,案外人提出的執行異議的真實性以及相關案件是否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
針對擾亂法庭秩序、暴力抗拒執行等行為,無棣縣法院綜合運用教育、懲戒、司法拘留、判處刑罰等措施,依法進行嚴厲打擊。例如,今年6月中旬,無棣縣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遭遇案件無關人員攔截警車、煽動群眾圍堵、暴力阻礙執行的行為,嚴重干擾了法院正常的執行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無棣縣法院對兩名相關人員作出拘留15日、分別予以罰款10000元和30000元的處罰。
無棣縣法院副院長李翼表示,下一步,將繼續主動發揮職能作用,積極貫徹施行相關法律規定,保護和引導當事人依法誠信訴訟,嚴厲制裁虛假陳述、虛假訴訟,以及沖擊哄鬧法庭、暴力抗法等妨害司法秩序行為,從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切實維護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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