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9-30 10:15:09
齊魯網濱州9月30日訊 近日,鄒平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妨礙公務一案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在KTV酒后與他人發生爭執并毆打他人,接到報警后,黛溪派出所民警陳玉某帶領輔警陳某等三人趕到現場處理。在處警過程中,被告人拒不配合,不斷用言語挑釁民警,而且采取暴力方式予以抗拒,將民警陳玉某、輔警陳某毆打致傷,經法醫鑒定,二人受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李某某等五被告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均構成妨礙公務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另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應撤銷緩刑,數罪并罰。鄒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與原判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判處被告人耿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楊某、時某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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