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9-18 18:30:09
齊魯網濱州9月18日訊 9月13日,惠民縣人民檢察院首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惠民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
惠民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員額檢察官李新國、檢察官助理張培春代表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員額檢察官趙良善作為刑事公訴人出庭。
案件詳情
2017年2月至8月,劉某某、紀某某在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法從事鍍鋅作業,鍍鋅作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所排廢水中總鉻、總鋅的濃度超出了《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的排放限值,對廠內土壤造成了重金屬污染,兩名被告的行為已構成環境污染侵權。從案發至今,兩被告未對受污染的土壤采取修復治理措施,污染仍然存在,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惠民縣檢察院在對劉某某、紀某某涉嫌污染環境刑事犯罪案提起公訴時,依法對劉某某、紀某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法侵權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劉某某、紀某某承擔環境污染而產生的清理、修復等民事侵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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