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網
2017-09-28 07:39:09
近日,惠民警方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分別給予12名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人員處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8月31日上午10時許,惠民縣公安局清河鎮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清河鎮堤上邵村二十多名村民到黃河防洪工程工地阻攔施工。
接警后,惠民縣公安局清河鎮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前往現場。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在施工工地上圍著十幾名村名,其中一名村民為阻攔挖掘機施工,坐在挖掘機的履帶上。
經與報案人了解,因施工工程占用清河鎮堤上邵村的集體土地,補償款也已經達到該村賬戶,但是工程開工后這些村民聲稱村委未將補償款分至各戶,于是便到工地阻撓施工,以此施壓,以達到索要補償款的目的。民警了解情況后耐心和村民解釋,并對村民開展法制宣傳、勸導疏散等大量工作,引導村民合力合法表達訴求,但村民并不理會,并圍堵出警民警。在此期間,在現場的邵某乙惡意虛構事實,捏造民警“110打人”的輿論,用手機拍攝視頻并在其微信朋友圈發布謠言。
出警民警姚雪松迅速將現場情況向所領導和縣局指揮中心進行了匯報。縣公安局副局長楊軍,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崔樹生先后到達現場,現場指揮派出所迅速開展案件調查工作。經調查取證,9月18日,惠民縣公安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拒不撤離施工現場、聚眾擾亂單位秩序的邵某甲、邵某乙、王某某、姚某某、朱某某等5人五至八日不等的行政拘留處罰并罰款,對另外5名參與人員處以行政罰款處罰,對2名違法情節輕微的人員處以行政警告處罰。
警方提醒,任何維權行為,都要依法進行,不得擾亂單位正常辦公秩序,凡是以非法手段阻礙正常生產的個人或單位,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打擊。
(通訊員王慶山 鞏夏青 記者 王文彬 王忠才)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